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一隻獼猴自己拿起攝影師的相機,並拍下自拍照,但照片所有者該屬於獼猴還是攝影師,引起外界熱議。日前法院做出判決,動物不適用於版權保護,而攝影師也同意將四分之一的版權收入捐給慈善機構。
▲獼猴拿相機自拍還露出燦爛笑容。(圖/翻攝自PETA)
綜合外媒報導,2011年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(Naruto)拿起攝影師大衛(David Slater)的相機自拍,還對鏡頭露齒而笑,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。2014年時大衛發現《維基百科》沒經過他同意,就把照片拿去使用,於是要求網站撤下照片,不過《維基百科》聲稱,獼猴才是照片拍攝者,版權並不屬於大衛。
▲攝影師大衛認為自己才是照片的所有者。(圖/翻攝自《Tages Anzeiger》)